陆丰政协网: www.lfszx.gov.cn 发布时间:2017-01-19 发布者: 字体:大 | 中 | 小
卢时杰
物换星移,岁月如流。中共陆丰党史大事记中所记载的一九四六年三·二九行动,转眼间,已经过去四十六年了。回首过去,往事依然沥沥如在眼前。陈继明和我两人,是这次张贴标语行动的执行者。继明同志不幸于一九四八年为革命壮烈牺牲了,而我却有幸地活了下来,觉得应该将这次行动具体地记录下来。
抗日战争胜利之后,我党为避免爆发内战,实行和平建国,与国民党进行了长时间的和平谈判,终于签订了“国共双方和谈纪要”(即双十协定)。然而,妄图用武力消灭共产党及其武装力量的国民党反动派,背地里却在加紧进行发动全面内战的部署。仅在东江地区,便调集了十多万军队,对东江纵以进行了残酷的军事围攻,企图消灭这支坚持华南抗战的人民武装力量。另外,在地方上,则加紧进行清查、搜捕我地下党工作人员。白色恐布的气氛,笼罩着南粤大地。张泽深所部的国民党“一八六”师,进驻海陆丰,对海陆丰抗日武装力量,进行疯狂的清剿。这就不可避免地使海陆丰也同样处于白色恐怖之中。
为揭露国民党反动派,阴谋撕毁“双十协定”,发动内战,清查、搜捕我地下党工作人员,压迫抗日青年自新自首的罪恶行径。当时的中共陆丰东南(尉城)区委负责人,决定乘国民党政府每年纪念黄花岗起义烈士之机,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后来称为三·二九行动)。行动计划出区委书记陈伯强同志亲自部署。
首先是宣传内容和形式。根据当时形势,决定以宣传“双十协定”为主要内容。提出要求和平民主,反对内战独裁。而宣传形式,则决定采用张贴标语,要求在陆丰县城主要街道及城所,都要贴上标语。记得当时议定的标语内军有:拥护双十协定,实现和平建国;要求团结进步,反对分裂倒退;要民主不要独裁;反对压追抗日青年自新自首等等。全部标语都用色纸手写,下面的落款则是借用群众团体的名义。标语的制作,由陈伯强、林汉英等同志,在东海镇饼街林汉英同志的住处写好待用。
其次是行动时间安排。根据以往国、民党政府每年在纪念黄花岗起义烈士时,总是在三月廿八日先行张贴标语的惯例,决定在三月廿十日凌晨,将我们所写的标语,间插张贴在国民党的标语之间。使不易被过早发现,以求延长标语的宣传时间。不料这年国民党却没有提前张贴标语,于是只好按原定计划,于三月廿九日凌晨,开展张贴标语的行动。
再次是决定执行人员。为使这次行动能严格保守秘密,认为必须挑选政治上可靠,行动上机警的人,而且参加人员不宜过多。据此,认为陈继明和我都是地下党员,并且两人同住在马街尾的一间楼上,那里又没有其他闲杂人员,便于行动,又容易保密,适合负责完成这一任务。三月廿八日晚上,陈继明先将准备好的大捆标语,从林汉英那里移到我们的宿舍,并着手煮好浆糊,备好刷子,待到子夜时份,我们怀着一种神秘感,带着既自豪,而又有些紧张的心情,从宿舍出发,迅速投入了秘密张贴标语的行动之中。当时陈继明端着桨糊和刷子,而我则拿着大捆标语,采用流水作业,互相配合,沿街张贴。当行动至关爷宫看守所时,由于狗吠,引起看守所哨兵的注意,他们连声呼叫并四处张望,但因夜黑,哨兵看不见我们,此时陈继明立即轻步向藏兴街道去,而我拿着许多标语,不易立即转移,情急智生,利用地物,迅速隐身于旗竿墩下,待哨兵转过身时,即转进藏兴街与陈继明汇合。就这样,我们两人多次灵活避开警察和哨兵,从新圩到旧圩,按指定场所,把标语张贴出去。此举一直讲行到凌晨三四点钟时,街上已有零星行人,而我们也已很累了,但还剩下少许标语,没有贴完,此时我们认为已不好再贴下去了,于是便将剩下的带回宿舍,陈继明看到其中还有一张,写的是:“反对压迫抗日青年自新自首”,认为很重要,他叫我把其余的在灶膛里烧了,而他自己却拿着那张标语,再到街上去张贴。完成任务之后,本来已十分疲倦,可是心情却非常兴奋,因而一直睡不着觉。天刚朦朦亮时,王健同志便来到我们住处,询问行动情况,我说剩一些,已在灶膛里烧了。他查看了灶膛,便把那些纸灰用手擦碎,以防敌人搜查时被觉察。
三月廿九日清早,人们看到各处标语,奔走相告,众议纷纷,有的还在标语前围观,甚至还有人传说昨夜有许多游击队进城张贴标语等等。国民党政府在发觉这些标语之后,即四次查问有关群众团体,是否有在街上张贴标语。当他们弄清楚那些标语并非署名单位所为时,便一方面气势汹汹地派军警进行戒严和搜查,另方面派人撕去各处标语,并贴上印有青天白日徽记的新标语,一时间,气氛十分紧张。而我心里认为已经完成了一项特殊任务,感到十分得意,于是便上到街上蹓跶,当时看到国民党当局,气急败坏,如临大敌的样子,而在内心暗自发笑。
由于标语不是印刷品,而是手写的,国民党当局,便怀疑陆丰地下党所为,于是在四月一日,便将他们所怀疑的对象,如中共陆丰县委宣传部长兼东南(附城)区委书记陈伯强同志等七八人逮捕,并随即送往海丰县城,交国民党“一八六”师师部关押。这就是后来所称的“四·一”事件。中共陆丰县委得悉情况后,了解到当局并未抓到这些被捕同志的确凿证据,遂利用国民党内部矛盾,通过统战关系,动员和组织各界力量进行营救。经过四十多天斗争,被捕同志终于全部获释。事情发生后,陈继明曾对我说:县委认为,在当时形势下,决定开展那样的宣传活动,是不策略的,尤其采用写标语,更易招致敌人怀疑,而作为执行者,勇敢地完成了任务,则应该受到表扬。后来刘志远同志曾几次对我打趣地说:“你这个小卢啊!在三·二九是闯了祸的,闹出了一个“四·一”事件来,不过我们还是表扬了你。”现在刘志远同志也已经作古,而陈伯强陈继明二同志早在战争年代,便为革命壮烈牺牲了。回忆往事,自然地勾起了我对他们的深切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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