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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陆丰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陆丰政协网: www.lfszx.gov.cn 发布时间:2017-09-02 发布者:liang 字号:[大] [中] [小]

升级陆丰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台风“玛娃”已加强为强热带风暴级,16时其中心位于我市东南方约210公里的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25米/秒)。预计“玛娃”继续缓慢向北偏西移动,逐渐靠近粤东沿海,可能正面袭击我市,将于3日中午到傍晚在海丰到饶平沿海登陆。2日夜间到4日,有一次暴雨到大暴雨(80到150毫米,局部超过250毫米)的降水过程,沿海海面风力将加大到9到11级,阵风12级。根据《陆丰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7年9月2日17时50分将气象灾害(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防御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陆丰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9月2日17时55分

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三防办和气象局提醒

“玛娃”将于3日中午到傍晚在海丰到饶平沿海登陆,较大可能正面袭击我市。2日夜间起,我市将有显著风雨天气过程。“玛娃”后期路径复杂多变,公众要敬畏自然、珍惜生命,务必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全力做好防台抗台工作。1.海上渔船和作业人员继续回港避风;2.减少外出,留在防风安全地带躲避;3.检查电路、炉火、煤气等设施,确保安全用电;4.及时储水以备生产生活之需;5.搬离窗口、阳台处的花盆、悬吊物等,室外空调、广告牌请做好加固工作;6.关注降雨情况,防范山洪、中小河流和地质灾害,低洼地区和山洪沟处的群众应提前撤离。

(转发自陆丰宣传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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