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政协网: www.lfszx.gov.cn 发布时间:2018-09-13 发布者:liang 字号:[大] [中] [小]
市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市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同时也应看到,黑恶势力仍在一些地方、行业、领域滋生蔓延,并呈现新动向,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今年以来,我市响应党中央号召,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结合起来,与集中整治涉毒、涉枪、涉赌、涉盗抢等群众关心的治安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用实实在在的成效,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实现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精准打击,形成扫黑除恶压倒性态势,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力投入建设平安陆丰,助力全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我办欢迎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现将相关举报事宜及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要求:
1、对举报、提供线索者,我办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2、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
3、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4、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真实有效、证据确实充分,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陆丰市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试行)》(陆扫黑除恶〔2018〕4号)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人民币50万元。
三、举报方式:
1、市扫黑除恶办:
举报电话:0660-8528828
举报邮箱:lfsshbjbyx@163.com
邮寄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陆丰市公安局7楼713扫黑除恶办公室(邮编:516500)
2、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660-8930162
举报微信:LFGASHB
邮寄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陆丰市公安局7楼708室(邮编:516500)
陆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转发自陆丰宣传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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