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政协网: www.lfszx.gov.cn 发布时间:2019-03-27 发布者:liang 字号:[大] [中] [小]
尊敬的委员们:
您们好!
清明将至,我市将迎来扫墓祭祖的高峰期,进山入林上坟扫墓祭祖人员数量陡增,烧香、烧纸钱、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增加。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共同打造“绿色清明”,树立文明新风,保护陆丰绿水青山,建设文明美丽陆丰,根据市委、市政府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特致信您们,携手度过一个文明、祥和的清明佳节。
一、请委员们谨记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
全市林地和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 30 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我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 10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请委员们科学祭扫,文明祭奠。
要树立科学意识,摒弃焚烧纸钱、冥物等陈规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大力提倡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鞠躬默哀、诵读祭文和擦扫墓碑等更加绿色、安全、健康、文明的现代祭祀方式,表达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
三、请委员们遵纪守法、安全祭扫。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上坟烧纸钱、烧香点烛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请不要携带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进入林区。我市各林区主要路口均设立临时检查站,对纸钱、烟花爆竹进行收缴,请您们予以支持配合,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警(森林火警电话: 12119)
四、请委员们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请委员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亲属及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共同守护我们的青山绿水,共建陆丰美丽生态家园。
政协委员是各行各界的代表人物,模范带头遵守森林防火法规是政协委员履职的基本要求。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讲文明、树新风,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陆丰勇当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主力军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清明节安康吉祥。
此致!
政协陆丰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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